第四十七章 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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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老。” “她性情淡漠,没将任何人放在眼里,却唯独对凌师兄情有独钟,追的算不上热烈,可却很疯。” “雾阑喜欢上她…自然容不得别人怼她半分,小师妹,你无视那个小疯子就好。” 舔狗? 金玉璃低笑:“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他是我们当中风评最差的一个,因为景师姐时常去处理凌师兄的桃花,得罪人,雾阑就护着她,与多位弟子大战,总是受伤,总是挨罚,却怎么都不长记性。” “……”这算什么?我拼命护着的女人在为别人处理桃花,我还要为她造势,艾玛,上头。 金玉璃彻底松了眉眼,一如她此时心境,无所谓景笙戎打算如何,雾阑不与她同流合污也便罢,可若答应,那凭着这点微薄的师兄妹情她也会亲手还回去,第一次忍,第二次还,第三次…可就要带利息了。 小金龙可是有仇必报的,好脾气这种东西在她身上有了第一次可就没第二次。 雾阑喜欢景笙戎,为护景笙戎怼她,这无伤大雅,毕竟雾阑没义务为了一个小师妹放弃自己喜欢多年的人。 可若是景笙戎做出点什么实际行动,又拿雾阑做工具人,雾阑还真就为了她谋害别人的话,那这性质就不一样了,不管害的是谁,她都会出手,打打闹闹的她不管,但要是伤了人就过分了。 小金龙不是圣母,救不了所有人,但至少在她视线范围内的雾阑,不能为一个女人踏上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