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头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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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顾羽清对自己青春回忆最深刻的便是周遭朋友们戏称自己是一根肉骨头,专门招王志这条恬不知耻的狗。而现在,他正开往火车站准备接王志回家洗尘。 他嗤笑一声,希望经过战争的洗礼,王志那死皮赖脸的劲能收一收。脑中闪过王志那张瞧着自己便憨痴样的笨脸,便免不得又回忆起他俩漫长的曾经。 就算是有点想念,那也是掺着浓浓厌恶的味道。 02 王志的行为总是比大脑动得快,顾羽清跟着他妈妈来到自家拜访的那一刻,便直接上前亲吻了这个长头发的漂亮小男孩,宣称顾羽清是他的老婆了。 只不过当时他们年纪都只有四五岁,双方的家长都以为是玩笑话,调笑了几句便放着他俩自己玩耍。顾羽清在王志试图再给他一个拥抱时狠狠推开,眼睛瞪大,白皙的脸颊都被气得都红起来:“我是男生!” 摔在地上的王志愣住几秒,回过神来,还是笑着大声道:“那我也喜欢你!”顾羽清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只是隐隐约约有种预感:他将会被一只鼻涕虫黏上,瞧到只想转移目光,懒得与其有所接触。 天不遂顾羽清的愿,一直到初中毕业他们都是一个班级。王志时常以各种芝麻蒜皮的小事来缠着顾春清亲他作为奖励,比如帮占座啦、帮带早饭啦或者他自己获得了校运动会跑步的第一名啦,诸如此类。 顾羽清被烦得不行,和爸爸妈妈提及过几次都被认为是无伤大雅的小玩笑。顾羽清于是把脾气都发在王志身上,于是他们之间达成了一种畸形的平衡:王志成为了顾羽清可以随便颐指气使的癞皮狗,而顾春灯成为了王志永远嗅到就会奔来的肉骨头。 而在初三那年,王志因为体格优秀通